一、城乡居民收入提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万元,增长7.9%。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18万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3万元,增长11.7%。农渔民人均纯收入6550元,增长8.3%。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2%,比上年降低1.4个百分点。
二、切实保护农民及农民工权益
7月1日起取消农业税,提前5年实现免征农业税。1988年5月以来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费已全部偿付。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拆迁补偿和安置基本得到落实。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市163处建筑工地的1.48万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270万元。
三、困难群众“四难”问题逐步解决
一是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全民安康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77%,农民医疗报销上限由3500元提高到6000元;二是努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普查,及时发放廉租房租金。积极推进平沙、红旗农场危房改造;三是积极解决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难”。2005年全市有5357名低保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学杂费减免优惠,合计减免学杂费223.3万元;四是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低保对象只要提供有效证件,就能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
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成效
在全市52个市场、69家超市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强对辖区禽类及其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检查监控,严把市场禽类准入关,督促集贸市场作好消毒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清查“苏丹红”问题食品等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1700多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