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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2007)

2021-06-16 10:49:46 来源:珠海年鉴(2007)

一、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珠府[2006]143号),从建立城乡统一就业政策、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面,加大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力度。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等多个配套政策文件,珠海市就业再就业政策更加完善和细化。

二、城乡统筹就业步伐明显加快

一是深入推进“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全市5528名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二是继续实施“珠海市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全市结对就业帮扶企业新招收农村劳动力2765人;三是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资金583.75万元,兑现各项就业补贴476.48万元;四是帮扶重庆三县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近2.5万人,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目标任务。珠海市被劳动保障部确定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市就业服务中心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先进集体”。

三、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成效明显

一是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36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二是继续开展公益性劳务派遣工作,365名困难失业人员被成功派遣上岗,就业稳定率达100%;三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全市支付就业再就业资金2130.23万元,政策惠及人数达53933人次;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减免各项税费370.33万元;为41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8万元。

四、公共就业服务打造出新品牌

一是开展就业服务“新三化”(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八统一”(统一工作职责、统一业务流程、统一资料台账、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信息系统、统一设施标识、统一人员和经费保障)建设,全市配备283名居(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市、区、街道(镇)、居(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覆盖到市、区、街道(镇),并与省联网;二是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创业培训服务,培训城乡劳动力1036人,培训后成功创业率为32%;三是大力开发新岗位,社区就业项目成新亮点,成功帮助1229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四是启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各试点社区失业人员就业率均达90%以上,北山等4个试点社区困难群体再就业率达100%。

五、职业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职业培训市场健康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工作,开发适合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青年的培训项目14个,适时推出适应市场需要的新工种,有城镇失业人员7338人、农村富余劳动力5528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劳动者就业素质和稳定性有较大提高。以按摩行业从业人员、企业劳资人员为突破口,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培训企业劳资人员1400人次、按摩行业从业人员800人次。

六、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取得好成绩

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宣传力度,推广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不断拓宽鉴定领域和提高鉴定质量。全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25242人次,有21415人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同比增长10.57%,为历年来较高水平。出台《关于加快珠海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不断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738人,同比增长21.8%,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市综合性培训中心被省厅确定为“珠海市第三产业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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