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珠海市财政一般预算用于社保、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42.1亿元,增长2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万元,增长8.6%;农渔民人均纯收入8048元,增长5.6%。居民储蓄存款728亿元,人均存款增加8833元。全市建成市政设施项目65个,市疾病预防控制西部中心、社会福利中心和104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竣工投入使用。发放低保金和租赁住房补贴2472万元,新推出廉租房300套,累计改造农场危房1992户。新增就业岗位55198个,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3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9%。对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内障老人、精神病人、孤儿百分百实施救治救助。率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2%。农村养老保险老年津贴标准提高50%。基本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331万人次,覆盖率为91.5%。出台《珠海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珠海市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建一批中小学校,采取初高中分离办学等新举措,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2.6个百分点,达到97.8%。普通高考取得优异成绩。大学园区稳步发展,全日制在校生达8.5万人,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建设稳步推进。重大文化项目取得新进展,古元美术馆和图书馆新馆投入使用。在全省率先通过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斗门水上婚嫁习俗”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出台《关于构建新型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行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出台《规范珠海市农民(被征地农民)建房管理的若干意见》,从制度上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发展的村民报建问题。乾务水厂、井岸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成功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第七届市运会等活动。珠海市5名运动员参加北京奥运会并取得良好成绩。双拥共建、国防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扎实推进。珠海市连续第七次获得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连续第20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控制任务。香洲区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金湾区进入“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行列,斗门区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推进行业场所“三严”(严查、严打、严究)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在全省率先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机制。珠海市被评为全省禁毒综合考评先进单位,成功创建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火灾事故连续两年“零死亡”。有效组织抗击“鹦鹉”、“黑格比”强台风袭击,市政府投入1.1亿元及时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