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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概况(2009)

2021-06-17 10:51:32 来源:珠海年鉴(2009)

2008年,珠海市民政局实现OA办公系统自动化,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服务及审批工作流程,确保服务及审批工作纳入质量管理与控制系统。开展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工作部署,拟写《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和《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拟以社区自治为方向,以服务居民为重点,设立社区事务办理中心,开展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学习、调研和方案制定工作,形成《珠海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珠海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近期工作方案》。结合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部署,形成《珠海市试行社会工作者制度实施方案》以及《珠海市社会工作者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福利】

2008年,按省一级福利机构标准建成的市社会福利中心投入使用。中心设有床位300张。全市区、镇(街道)社会福利中心三年改(扩)建工作按照《珠海市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2006-2020)》要求如期推进,年底珠海市各级社会福利机构的总床位数由1380张增至1794张,服务对象总数由1061人增至1112人。在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关爱服务、安全设施建设年”活动,同时,各福利机构在心理疏导、医疗卫生等方面取得较好进展,儿童福利机构均未出现手足口病感染病例,未出现三聚氰胺中毒病例,由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08年资助10名残疾孤儿进行康复手术,资助金额39万元。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化,继续实施“星光计划”,加大“星光老年之家”建设进度,全市“星光计划”点143个(2008年在建64个)。

【低保工作】

2008年,珠海市全面落实低保工作“应保尽保”,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比2007年提高10%至25%,成为珠海市自实行城乡低保制度以来的第四次提标,也是珠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首次全部达到每月200元的新标记。特别是斗门区低保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城镇由26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由160元提高到200元。2008年全市有165284人次依法得到低保救济,按时、足额通过银行发放低保资金2220.3万元,保障低保群体的基本生活。为81096人(次)发放临时物价应急补贴,支出补贴资金162.2万元。开展低保对象家庭月基本消费支出抽样调查,继续开展城乡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着手修订《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专项救助工作】

2008年,珠海市城乡医疗救助尝试突破户籍界限。新的《关于珠海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的意见》将参加本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或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符合救助病种而无法承担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外来工纳入政府救助范畴。同时扩大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标准,将个人无力支付城乡医疗费的最高救助限额由原来的5000元、1万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3万元,有效解决患重大疾病困难群体的救助问题,防止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珠海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若干问题的通知》,就一些具体的实践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通过与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医疗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全年累计医疗救助1226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373.45万,其中城乡医疗救助支出331.49万,低保基本医疗支出41.96万。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全市916户五保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主动与房管、教育、司法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困难群众住房、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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