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增长。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389.5万人次,同比净增17.7万人次,其中,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84万、68.8万、128万、70.9万、37.7万人次。全力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工作,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五项基金当期收入45.1亿,支出26.2亿,历年积累117.8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平稳。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标准,珠海市月人均养老金达1599元。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12.4万人,参保率8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政府对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补贴比例由20%提高到35%。3.3万人领取老年津贴,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150元。1395名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通过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审批。147家企业建立年金制度,基金规模达2.3亿元。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出台《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实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口和保障项目全覆盖,惠及128万名参保人,67万人与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签约,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1.5万人,参保率100%。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范围和门诊病种目录范围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核准医疗费用限额提高到30万元,门诊病种最高支付额度升至7万元。本市户籍重度残疾未成年人获政府全额参保补贴。华侨农场归难侨退休人员和“4050”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设立白内障复明手术支付专项,每年惠及800多名参保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工作扎实推进。设立工伤探视服务点,建立工伤医疗救治应急垫付制度,全市共完成工伤认定申请7024宗,结案率100%,切实维护了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方式,进一步规范鉴定流程,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497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月增141.4元,6000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在岗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资助体检,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城镇职工失业金标准提高15%,农民合同制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翻一番。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各项待遇得到有力保障。社会保险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优化。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劳动保障专项资金、企业年金监督检查活动,确保各项资金规范、合理、安全和有效使用。升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工作进展顺利。实现“社银网”征收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实行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基金征收支付效率和安全性进一步提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全省率先实施ISO9001:2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积极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为5217名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政府资助体检,走访慰问2376户特殊困难退休人员,4万余人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社区管理服务率66%。
(郭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