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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和福利(2010)

2021-06-17 16:42:27 来源:珠海年鉴(2010)

【社会救助】

制订《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以珠海市政府令公布。组织指导全市各区开展适当调高城乡低保标准的调研论证工作,2009年7月1日起,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低保标准由230元/人·月调整至300元/人·月。12月在册低保对象6407户14096人,全年按时、足额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599.8万元。完成《2008年珠海市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消费统计调查报告》;与档案局联合制订《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促进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农村五保工作条例》,全市五保对象896人,年人均生活费5219元(集中供养)和5132元(分散供养)。

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确保患病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医治和救助。全年支出基本医疗救助金105.6万元,救助低保对象635人次;支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458.5万元,救助重大疾病患者682人次。将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纳入了门诊统筹,进一步提高门诊待遇水平。完成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了低保对象100%参保。解决珠海籍麻风病康复者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异地就医问题。市救助站全年共救助各类受助人员2260人次,外出流动救助361车次。

【社会福利】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制订《珠海市民办福利机构设立申请指引》、《关于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补贴的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并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给予运营补贴。推进社会福利机构三年改(扩)建工作,投入福彩公益金120万元。

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及服务覆盖面,2009年,全市130余名老人获得了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投入福彩公益金116万元,用于有针对性地实施“星光计划”。

珠海市民政局同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孤残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全市共向省“明天计划”活动办公室上报26名符合手术条件的残疾孤儿。在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试点,充分利用高校专业资源,同时加大志愿服务介入力度,给予孤残儿童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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