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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2013)

2021-06-21 14:28:26 来源:珠海年鉴(2013)

【社会救助】

珠海市从2012年4月1日起,低保标准提高为斗门区农村350元/人/月,斗门区城镇和其他各区400元/人/月,幅度分别为25%和14.3%,斗门区城乡低保差距由70元缩小至50元。12月,全市在册低保对象5985户1063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863.7万元,继续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五保标准有较大幅度提升,年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为10260元和11265元,比上年分别提高20%和21%。医疗救助16832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834.13万元,其中为低保、五保三无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16425人次提供一站式住院和门诊联网结算、即时救助,支出资金535.4万元。出台实施《珠海市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办法(试行)》,临时救助1585户次,支出临时救助金118.1万元,其中市级33户次,支出救助金3.1万元,区级1552户次,支出救助金115万元。

【社会福利】

2012年,珠海市编制出台《珠海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明确“十二五”期间珠海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建设任务。加强镇级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16万元资助镇级社会福利机构改扩建、维修及规范化建设工作;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对民办福利机构运营补贴24万元。为全市各区550余名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或日托服务。香洲区、高栏港区平沙镇开展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珠 海市首次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班,69人参加培训,48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37人合格,合格率77.1%。各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全国孤儿福利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

从2012年3月31日起,外地残疾人也可凭残疾人证在珠海免费乘坐公交车吴长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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