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至2013年底,珠海市参保总人次达521万人次,同比增长7.6%。其中,养老保险105.4万人次,医疗保险152万人次,失业保险87.4万人次,工伤保险88.4万人次,生育保险87.8万人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6.3亿元,增长22.51%,支出54.6亿元,增长31.05%;历年累计结余达286.8亿元。2013年发行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31.8万张,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50.6万人。
【养老保险】 2013 年,珠海市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养老待遇水平。解决2012 社保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 问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居全省第三。大幅提高新农保和城居保待遇水平,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330 元,参保补贴提高至个人缴费额的65%,调整幅度为历年之最,并实施更灵活的集体补助政策。调整后,新农保月平均养老金由246 元提高至411 元, 城镇居民月平均养老金由374 元提高至516 元,养老金水平位居全省前列。至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105.36 万人,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2 万人;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100%。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2013 年, 珠海市全面推进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将全市152 万医疗保险参保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保报销额度最高分别可达62 万元和40 万元,补偿比例达70%。进一步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由每人每年250 元提高到300 元。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率先实现所有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在全省率先将H7N9 禽流感抗病毒药品及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参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将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重度残疾人托养费用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 元提高到800 元,切实保障珠海市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完善新生儿、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医疗保险政策,使珠海常住人口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修订出台《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首次将所有异地务工人员、职工未就业配偶、退休人员及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新纳入异地务工人员约32 万人, 将原先由单位承担的生育津贴改由基金支付,为企业减负1.5 亿元, 全市87 万人直接受益。
【工伤保险】 2013 年,珠海市继续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水平,全年工伤认定申请6983 宗,劳动能力鉴定申请3173 宗,工伤事故发生率保持在0.08% 以下,远低于全省平均工伤事故发生率。联合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和市总工会开展工伤保险基金资助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完成体检人数1.8 万人。
【失业保险】 2013 年,珠海市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的通知》(珠人社〔2013〕130 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珠人社〔2013〕80 号), 调整珠海市失业保险费率,将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5%,个人费率调整为0.5%。调整失业保险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下限,减轻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珠人社〔2013〕76 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920 元/ 月调整为1104 元/ 月,增幅20%。出台《关于贯彻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3〕192 号),做好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试点工作, 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作用。
【社保经办服务】 2013 年,珠海社保经办机构增设横琴、高栏港办事处2 个服务网点,同时在所有服务网点安装自助打印设备,并全面实行预约服务;完善中心网站,开通政务微博,多项业务通过短信平台实现实时告知;实施惠民政策,《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相继实施;全力推进异地住院费用联网结算工作,与广州、中山、江门共26 家定点医院实现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全年发行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31.8 万张,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人数达151万人。
【社保基金监管】 2013 年,珠海以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壮大市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监督力量,将媒体代表纳入监督委员会, 对社保基金的征缴、管理、支付、运营各环节实施舆论和社会监督, 促进社保基金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完善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协查工作机制,加大反欺诈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社保欺诈行为,进一步防范社保欺诈风险,促进社保基金健康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