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截至2015年底,珠海市535.08 万人次参保,比上年增长0.8%。其中:养老保险106.08万人,增长0.2%;医疗保险158.26万人,增长 1.8%;失业保险 89.59 万人,增长 0.4%;工伤保险 90.87 万人,增长 0.5%;生育保险 90.28 万人,增长0.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42.15 亿元,增长 29.2%;支出76.70 亿元,增长 21.3%;历年累计结余399.12亿元。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人数159.56万人,完成全年计划 102.3%。
【养老保险】
2015 年 10 月至2016 年 9 月,珠海市 4.7 万被征地农民可通过补缴参加待遇水平较高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15年12月22日,申请一次性缴费10736 人,逾万人领到首月养老金,人均700多元,待遇实现翻倍。调整2014社保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近10万名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238元,待遇水平居全省第三。同年,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到每人每月350元,惠及全市4.7万城乡居民,待遇水平居全省第一。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2015年7月1日起,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由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400元,个人缴费标准平均提高37元,同时将居民及未成年人住院平均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调整后政策内平均报销比例达85%。出台《珠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支持公立医院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改革,减少参保人就医费用负担,医疗保险基金每年增加支出6000多万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取消定点医药机构非行政许可事项资格审查,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购买计生用品、商业健康保险、大病救助保险等,增强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用药安全。生育保险费率从0.7%降至0.5%,预计每年为全市用人单位减少生育保险费支出6000多万元。
【工伤保险】
2015 年,全市工伤认定(含视同工伤)6777宗,比上年下降3.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827 人,增长 2.6%。依法推进建筑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初定为0.1%,政策惠及全市建筑行业约4万名建筑工人。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活动,全年为159家企业22482名参保职工给予体检补助,工伤保险基本补助344 万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至0.2%(一类)、0.5%( 二 类)、0.8%( 三类),平均缴费费率下降42.5%,降至0.35%,预计每年为参保单位减轻负担 8160 万元。
【失业保险】
2015 年,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对少裁员、不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补贴,执行期至2020年底,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近10亿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1104元/月提高为1320 元/月。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 1.5% 调至 0.8%,个人费率由 0.5% 调至 0.2%;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参保人负担近 3 亿元。
【社保经办服务】
2015 年,市人社局将原来分窗口办理的70项业务,统一由18个窗口负责;将信息化服务手段拓宽到网上电脑、手机微信、自助终端和有线电视。
【社保基金监管】
2015 年,珠海市修订《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完善社保欺诈处理处罚机制,打击社保欺诈行为。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地毯式专项检查,对46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机构进行取消、暂停和扣款扣分等处理,查处社保欺诈案件20宗,其中移送公安部门 9 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