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珠海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043.1元,比上年增加3889元,名义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低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826.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高0.4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96.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2.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低7.6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941.0元,比上年增长9.3%,占可支配收入的74.8%,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5141.6元,增长9.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695.7元,增长6.6%。珠海陆续出台多项措施促进居民就业及工资收入提高,如提高企业工资指导线、出台各类鼓励自主创业以及税负减免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对居民工资收入提高有一定的贡献。
经营净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545.4元,比上年下降6.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663.7元,下降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671.9元,下降25.7%。受三季度强台风“天鸽”等自然灾害影响,珠海农业生产经营损失较为严重,是造成居民经营净收入总体下滑的主要因素。
财产净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929.2元,比上年增长22.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392.3元,增长22.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510.2元,增长5.4%。随着城镇居民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来自投资红利和出租房屋的收入有所增加,带动居民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
转移净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627.6元,比上年增长20.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628.8元,增长19.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618.6元,增长29.3%。转移净收入的增长主要受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影响,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及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低保标准等政策有效推动居民增收。
【各区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2017年,珠海市各区居民收入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但从收入水平和增速来看,东西部城区居民收入差距仍较明显。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市平均收入水平的仅有香洲区,为53015.1元,比上年增加4924.5元。斗门、金湾、高新、高栏港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2328.6元、32427.3元、41645.0元、31629.3元,分别增加2707.4元、2681.1元、3765.2元、2792.5元。有两个区高于9.7%的全市平均增速。其中,香洲区增长10.2%,高新区增长9.9%。高栏港区增长9.7%,与全市增速持平。斗门区、金湾区分别增长9.1%和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