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
2019年1 月 1日起,珠海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80元提高至105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568元提高至1688元。截至年底,全市城乡低保月补差水平分别达到1043元和1084元,在册低保对象5002 户 7104 人,其中特困人员 1015 人。全年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8823.40万元(含特困供养金2204.60万元),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以提升“五保”服务水平为宗旨的“暖心行动”,建立党员和村干部联系五保户制度,结对完成率100%。印发《对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购买“大爱无疆”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为珠海市户籍的持证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购买“大爱无疆”附加补充医疗保险。
【特困供养人员护理】
2019 年,珠海市组织开展特困人员护理等级评估,要求外地居住的全自理特困人员回珠海及时进行评估。居住在附近城市的特困人员,由各区民政部门会同卫健部门上门评估。分散特困人员护理照料工作以各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为依托点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落实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政策。引导失能特困人员自愿到养老院集中供养。全年有特困供养人员1015人,其中分散供养806人,照料护理资金支出87.76万元;集中供养209人,照料护理资金支出 77.56 万元。
【临时救助】
2019 年,珠海市对(包括符合条件非珠海市户籍人口)因临时性、突发性等各种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救助1780户次,支出185.20 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19 年,珠海市有市救助管理站和斗门区救助管理站2 个救助管理机构,依法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滞留人员寻亲等救助服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41人次。帮助 50 名受助人员寻亲成功,包括未成年人 14 人,老年人 13 人。资助 276 人返乡。在实现滞留人员存量减少的同时,年内寻亲成功率100%,长期滞留精神障碍人员由年初的16人降至5人。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行动及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市救助管理站出动工作人员429人次,外展巡查143次,救助流浪人员73人次,处理街面救助线索 49 件。
(钟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