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2016年,珠海市在确保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前提下,低保标准调整至630元/人/月,提高幅度为 8.6%,全市在册低保对象5406户7913人,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5998.65万元。印发《珠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检查机制的通知》,完善珠海市城乡低保动态检查机制,开展低保交叉检查、靶向精准专项核查和整改及第三方核查。
五保供养印发《关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的通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和调整机制。2016 年全市有五保对象978人,其中集中供养225人,年供养标准16 014元;分散供养753人,年供养标准13 940元。年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 2015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510 元)的 78.1%、67.9%。
医疗救助全年救助40 362人次(其中, 住院救助 6779 人次,门诊救助 26 776 人次,资助参保6807人次),支出1532.9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240.2万元,门诊支出97万元,资助参保195.7万元)。
临时救助 全年救助2722户次,支出金额 276.1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