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湛江库 > 大事记

1997年7月3日市社会保险局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按照本市职工上年度的工资水平以及缴费工资增长幅度,调整市直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亡人员遗属及失业人员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

1997-07-03 来源:1998年湛江年鉴

1997年7月3日市社会保险局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按照本市职工上年度的工资水平以及缴费工资增长幅度,调整市直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亡人员遗属及失业人员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