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遂溪县北坡镇省定贫困村下担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整治创建规划>的请示》(北府[2017]86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1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遂溪县北坡镇省定贫困村下担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整治创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含辖区内下担村、塘母村、桥支村、养鸭村、北村、沙路头、高塘村、学孔村、西寮村、周义村等10条自然村)符合北坡镇总体规划要求,同意实施《规划》。
二、你镇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规划》严格实施。
特此批复。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