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遂溪县北坡镇省定贫困村上塘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整治创建规划>的请示》(北府【2017】85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1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遂溪县北坡镇省定贫困村上塘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整治创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含辖区内上塘村、黄村、碑仔村、新建村、鱼寮村、新移村等6条自然村)符合北坡镇总体规划要求,同意实施《规划》。
二、你镇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规划》严格实施。
特此批复。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发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