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北坡镇赵屋村经济联合社:
送来《关于要求审批遂溪县北坡镇赵屋村桑果种植扶贫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遂溪县北坡镇赵屋村。项目建设单位:遂溪县北坡镇赵屋村经济联合社。
二、项目建设规模:种植桑果23.78亩及基础设施(机井、灌溉设施、围栏)等。
三、项目总投资31.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市、县扶贫专项资金。
四、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全部可不采用招标方式,具体请按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执行。
五、建设期限:1个月。
六、请根据本文件与有关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能动工。
七、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遂溪县北坡镇赵屋村桑果种植扶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