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农办﹝2018﹞110号关于转发湛委农工办《关于开展湛江市2018年度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新农村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镇选定架岭村委会辖下的12条自然村作为2018年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任务村。架岭村位于北坡镇西北面,东边与北塘村相邻,南面与本镇南渡村接壤,西面与本县港门镇毗邻,北与本县杨柑镇一河之隔。占地面积10.8平方公里,下辖12条自然村,总户数636户,总人口3913人。全村耕地面积9300亩,其中水田面积1700亩,旱地面积7200亩,林地面积400亩。
新农村建设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抓落实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在农村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镇重点工作之一。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农村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和措施到位,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科学规划,确保新农村建设有序进行
为抓紧抓实新农村建设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下派驻村工作队,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深入研究,协同村干部科学制定了新农村建设规划,理清了工作思路,增强了指导性,克服了盲目性。
(三)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动性
新农村建设牵涉到千家万户,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仅靠政府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至关重要。为此我镇在宣传发动上推进,把宣传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先导工程来抓,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并利用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措施和要求;积极组织村干部和群众外出参观学习,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变“要他干”为“他要干”,让农民群众思想和行动直觉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营造出浓厚的新农村建设氛围。极大地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掀起了群众积极主动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热潮,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新农村建设现状及成效
我镇加大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架岭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改善,初步构成了环境优美舒适的宜居新村。2018年已全面完成“三清三拆”工作,累计“三清理”2605 吨,“三拆除”9820平方米;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21.149公里,完成通200人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18公里,全面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自然村基本全部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完成集中供水643户,有效解决了村民安全饮水问题;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污水排放管道建设14.935公里,部分自然村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雨污分流任务,建成雨污分流管网15.7公里 ,有效解决了路面有积水情况;完成所有自然村每50户(不足50户按照50户算)配置1个以上标准垃圾屋、收集点建设任务,共建设垃圾收集点25个,有效解决村内垃圾乱丢乱弃现象;所有自然村每50户(不足50户按照50户算)都有配置1名以上保洁员,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共建设20户以上自然村标准化公厕4个;已有效保护利用乡村建筑 19 处,营造出较好的景观效果;完成贫困村危房改造任务25户;个别村已建成卫生站,群众医疗问题得到很好的保障;共建设路灯129盏,方便村民晚饭后在村道中散步、活动,提高生活质量、休闲兴趣。
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省级下拨资金(每条省定贫困村为1000万,实际到账750万),截止2018年11月27日,架岭村实际使用资金696.34万,资金使用率为69.63%,另外市级资金到账50万,已使用50万。
五、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在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上有误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等、要、靠”的依靠性思想,尤其是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参与意识较差。同时部分群众接受新事物意识不强,一些陋习在短时期内还难以根除。
2、个别群众对党的新农村建设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存在的历史遗留纠纷问题复杂,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3、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难于实施大项目。目前向上争取到位的资金仍然偏少,乡村两级经济总量均较小,特别是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对新农村建设投入相当有限。
4、产业发展仍然薄弱,未能形成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一村一品”主导产业,科技含量、经济效益仍然较低,农民增收幅度不大。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解放思想,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经济是基础,是落实一切任务、目标的保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着力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充分利用村庄的独特优势,在产业上拓展农民的增收空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2、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继续加快新农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更新观念,成立管理小组,再争取上级扶持资金,进一步完善各项工程建设。
3、加大村庄绿化力度。对各自然村主干道两侧、农户房前屋后等地方进行标准绿化,树立人居环境优美形象。
北坡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