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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坡镇北塘村委会与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2018-10-09 17:02:55 来源:北坡镇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打赢我镇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切实组织实施好我镇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我镇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开展面上贫困户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以及遂溪县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全面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衔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时间节点,确保到2020年全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工作原则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注重把握“五个结合”和“四个统一”的原则:即帮扶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短期扶持与稳定脱贫相结合,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相结合,扶持发展与提高素质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 “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均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45%,即不低于   元。符合政策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确保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按年度分三步走:    年,确保30%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  年,确保70%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年,100%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

四、产业发展模式

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发展种植花卉绿化苗木。

五、北坡镇北塘村委会基本情况

六、合作条件

1、由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成立花卉绿化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北坡镇北塘村委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对象,组织成立北坡镇北塘村委会花卉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以人均   万元的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中的一定比例资金为资本,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入股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成为一定比例合作股东。合作期间,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以在北坡镇的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南国风基地固定资产作抵押,确保分红和本金一分不少归还给贫困户和村集体。

2、由遂溪县北坡镇北塘村委会花卉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组织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每人1亩土地集约起来,大约      亩流转给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的种植公司,租金按每年约     元/亩由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支付给村集体或农户。

3、花卉绿化苗木专业种植合作社的一切经营由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全程负责,并承担所有风险。遂溪县北坡镇北塘村委会花卉绿化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及贫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经营与管理。无论经营如何,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必须按照投资额的9%每年按时按量分红回给北坡镇北塘村委会花卉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

4、贫困户根据产业扶贫政策要求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约1万元的产业扶持款,按北坡镇北塘村委会    人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资金共    万元,每年9%分红为     万元。其中8.075%共约      万元分红给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每人每年约     元;0.425%共约      万元分红留给村集体,壮大集体经济。如果扶贫资金不能一次到位,则按实际到位的资金额的9%分红给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其他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以低保兜底的方式扶持。

5、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长期用工或临时用工,优先使用北坡镇北塘村委会花卉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成员。按每亩每年用工费3000元算,一年可有     亩用工费      万元返回贫困户,加上分红,可达到脱贫目的。

七、归还方式

在双方合作   年期间,双方在相互遵守合作承诺后,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必须在合作第   年起分期分批归还北坡镇北塘村委会花卉绿化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投入本金。也即是   年12月底前归还投入本金10%,   年12月底前归还投入本金20%,    年12月底前归还投入本金20%,    年12月底前归还投入本金20%,    年12月底前归还投入本金30%,共五年收回投入本金。收回所有投入本金后,北坡镇花卉绿化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必须根据北坡镇北塘村委会有劳动力人口比例投入资金分回到各村委会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筹再安排使用。到归还本金时,如北塘村委会无更好项目投资,也可以将资金留在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按约定9%继续分红。

八、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于    年   月至    年   月,共   年。合作期满后,所投入本金由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无偿交回北坡镇北塘村委会花卉绿化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分流到各村集体归全体村民所有,按相关规定使用,如需再合作,则双方继续协商合作方式。如合作社不再参股基地营运合作后,北坡镇北塘村委会花卉绿化苗木种植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续租给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使用。

2、为确保     万元本金和分红的安全,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须承诺以其在北坡镇北塘村委会的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北坡镇南国风基地固定资产作抵押。

九、监督管理单位

1、湛江市南国风园林有限公司

2、遂溪县北坡镇北塘村委会花卉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

3、帮扶单位

4、遂溪县扶贫办

5、遂溪县北坡镇人民政府

十、合作运营细则,另附(合作运营合同)。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