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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坡镇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情况报告

2020-05-31 16:48:08 来源:遂溪县扶贫办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6〕255号)、《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关于印发《遂溪县精准扶贫主导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将光伏扶贫作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利用村委会办公楼顶、村小学、文化楼、村闲置用地、荒地等建设村级光伏电站,确保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以稳定的收益带动贫困户脱贫。

一、光伏基本情况

我镇下辖区有12个村委会参与光伏,共16个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共1554.32kw,投资约1404.5万元。其中北塘有1个,规模分别为100KW;架岭1个,规模为300KW;下黎1个,规模为75KW;水南1个,规模为63kw;北坡3个,规模共300.32KW;文典1个,规模为100KW;南渡2个,规模为100KW;动土1个,规模共80KW;鹤门1个,规模为100KW;虾沟2个,规模为172KW;新屋1个,规模共64KW;三合1个,规模为100KW。

二、收益情况。

截止 2020年第一季度,平均发电900天,累计电量3290232度电,收益166.17565万元,其中有国家补贴的共三个季度,发电912567度,收益94855.24元,平均电价:0.7548元/度;无国家补贴的共6个季度,发电2377665度,收益713212.26元,平均电价:0.40757元/度。由于从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没有国家补贴,导致光伏扶贫项目的收益锐减。

三、收益分配情况

我镇村级2020年之前的分配方案主要内容:光伏发电项目总收益扣除场地费(2021年6月前不扣除)、维护费等必需费用后,净收益按95%提取发放给在册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支配发展生产、改善生活,5%的收益作为村集体收入。

、收益分配调整存在问题:

1、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贫困户收入将会受到影响,如按新要求对光伏发电项目收入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可能会影响贫困户的收入情况;

增设的公益性岗位有限,项目收益惠及面低,名额分配存在操作性问题,劳务费用及奖补如何定义标准;

4、我镇部分村委会建设光伏项目金额超支,因当时上级没有明确指示,各村将精准扶贫“631”资金全部投入项目,因此造成部分村委会无法完成项目账款结算。

五、意见和建议

明确收益分配使用方向,给予村级收益分配的一定自主权,根据实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如在脱贫攻坚期前,不因工程欠款摊薄贫困人口的光伏扶贫收益,可否在脱贫攻坚期后将部分收益用于支付光伏项目工程尾款减少村级负债负担。

北坡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31日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