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0月19日,县政府开始颁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到1985年2月,颁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9个。分别是:一、“广东省农民协会南路办事处”和“中国国民党广东省南路特别委员会”旧址(位于梅菉镇先锋街“育婴堂”);二、“梅菉窑业工会”旧址(位于梅菉镇永红三街37号)三、“学宮”(位于吴阳中学校园内);四、“双峰塔”(位于吴阳镇文塔乡文塔小学校园内);五、“极浦亭”(位于吴阳霞街黄李村内);六、“南城门”(位于吴阳圩内);七、“林召棠故居”(位于霞街拱门);八、“陈兰彬故居”(位于黄坡镇黄坡村);九、张炎烈土故居”(位于塘㙍镇樟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