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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被评为广东省普及初等教育先进县

1988-06-30 来源:中共吴川市委党史研究室

1988年,本县被评为广东省普及初等教育先进县。进入八十年代,中共吴川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领导本县教育都门大抓小学、初中普及教育,1982年,全县小学适龄儿意入学率达96.8%,五年巩固率达98%,1983年,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本县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发给奖状及奖金10000元。1985年以后,本县小学、初中普及教育重点转上普及初中教育,中共吴川县委、县政府坚决实施国家“普九”义务教育法,县政府发出《关于普及初中教育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法的意见》,督促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到1988年全县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5%,年巩固率达99%,毕业率达96.3%,被评为广东省普及初等教育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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