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表彰了广东省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湛江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本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湛江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获省表彰,其中廉江被授予“省文明城市”称号。
据悉,近两年来,广东省各地区各部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在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省文明委决定:授予台山市、廉江市、连州市“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授予坡头区乾塘镇张余村、吴川市吴阳镇上郭村等35个村镇“广东省文明村镇”称号,授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湛江市卫生学校、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74个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会议希望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富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