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笔者从雷州市召开扶贫和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从2009年开始,将用3年时间,对全市109个贫困村,以及39020户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1500元(含1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户,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旨在使被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3年内基本实现稳定脱贫,80%以上被帮扶的贫困人口达到农村人均年纯收入2500元以上,被帮扶的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湛江市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该市将109个贫困村委会和39020户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具体分配落实到有关单位。并要求贫困村、贫困户所在镇(街)把定点帮扶任务具体分解到挂钩的单位和部门,落实挂村挂户责任人,细化扶村扶户发展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监督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包干扶持,保证每一贫困户都有责任人挂钩联系,保证每一贫困村、每一贫困户都有具体的发展规划和脱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