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
【概况】2018年,湛江市完成迹地林更新138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2012公顷,宜林荒山造林面积1007公顷,封山育林1127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61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4.15%。全市有自然保护区1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总面积208.08万公顷,批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5.4分贝,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5.7分贝。全市建成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12个,污水日处理能力68.9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日平均值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14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1~175,其中达到优(AQI≤5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51.5%,达到良(51<AQI≤100)的天数占40.5%,空气质量居全国城市前列。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18年,湛江市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5项。完成生态红线划定,《湛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送审稿)》上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河(湖)长制改革,全面实行双总河(湖)长制,设立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2306人,河(湖)长履职实现全覆盖,河湖名录、电子标绘工作和智慧河长线上巡河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开展“湾(岸)长制”试点。完成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继续推进国有林业改革,5个国有林场完成改革主体任务。推进新一轮绿化湛江大行动,完成营造林3900公顷、育苗1200万株、中幼林抚育面积1.14万公顷。推进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出台《雷州半岛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完成热带季雨林营建造林853.33公顷,完成绿化美化乡村建设88个,完成农田(坡地)林网种植任务128公顷,完成交通主干道绿化里程35.6千米。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6.71万公顷,其中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7800公顷,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南三岛海岛生态修复规划通过评审】2018年11月8日,湛江市城市规划局组织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岭南师范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评审通过《湛江市南三岛海岛生态修复规划》,为南三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划指引和制度保障。根据生态修复规划,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将综合南三岛海岛特点及生态安全亟待提升的现状,着力构建低、中、高安全水平下的“一岛、双核、三带”生态安全格局架构,形成“双核筑基、三带护岛”的良好结构。“一岛”即南三岛本岛及周边邻近海域,“双核”即潮间带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三带”即临海防护安全带、水质动态指示带、河道水质保障带。近期(2018—2020年)主要实施沿海防护林生态修复工程、高位虾塘清退后残址退塘还林及周边海域水质提升生态修复工程、废弃矿坑生态修复工程、光明湿地水质改良及涵养林修复工程、南三河水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中期(2021—2025年)主要实施潮间带围海养殖清退行动、红树林生态岸线修复及湿地公园建设、交通干道及农田林网生态廊道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低碳生态社区与乡村美化绿化建设工程、合作共建零排放水产养殖科技示范基地与风电生态科普教育基地;远期(2026—2030年)主要实施农田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南三河南岸景观美化与植被生态修复、南三岛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等。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018年5月21日,湛江市政府第十四届28次常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湛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湛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面积68964平方千米,占湛江市陆域面积52%。生态保护红线分为3个区域,分别是禁止开发区、其他类保护地、科学评估区域。前2个区域为有边界的法定保护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只对其边界进行校核。此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主要针对科学评估区,将其与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矿产资源规划、线性基础设施及工程、城镇乡村居民点、商品林、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等重点规划和重点项目进行衔接,确保红线划定符合湛江实际。湛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主要分布在廉江市北部山林水源涵养区、雷州市中部以及沿海周边红树林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划定方案将鹤地水库、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湖光岩地质公园、三岭山森林公园、九龙山湿地公园,以及热带雨林及原鸡保护地等纳入红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