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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80周岁以上的城市农村老年人可按规定领取高龄津贴

2010-01-01 来源:中共肇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

  2010年1月起,全市8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津贴;百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从原来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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