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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取消中心区和山区县两个标准

2008-04-01 来源:中共肇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

2008年4月1日起,肇庆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取消中心区和山区县两个标准,统一上调至每月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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