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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区军管会颁布《收缴非法武器电台及登记民间自卫武器私人电台暂行办法》

2021-07-06 来源:中共肇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

  1950年1月19日,肇庆区军管会颁布《收缴非法武器电台及登记民间自卫武器私人电台暂行办法》,凡民间持有武器、电台者,要向公安局登记呈缴。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