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成,男,汉族,广东广宁人,1976年2月出生,1995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原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原派驻怀集县梁村镇镇武村第一书记和驻大岗镇扶贫驻村工作组组长,先后在广宁县委基层办、广宁县扶贫双到办、肇庆市国土资源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前后奋战在扶贫工作一线长达16年。2019年10月8日下午,冯永成同志因积劳成疾,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3岁。
冯永成同志是在党的长期关怀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优秀扶贫干部,个人多次荣获省级、市级表彰,被评为2013年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优秀个人”、“2016—2018年脱贫攻坚突出贡献个人”、2019年广东省“百名优秀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他信念坚定,始终满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线16年,带头扎根山区宣传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为脱贫奔康事业躬身力行,执着攻坚,忘我奉献,以身许党,把人生三分之一的时光都交给了生养他的农村大地,交给了让他难以割舍的脱贫攻坚事业,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仍然牵挂着未竟的扶贫使命职责。他牢记宗旨,始终以自己是“农民的儿子”深情当好人民公仆,带头扑下身子、逐村逐户了解群众困难诉求,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以真诚和大爱打开孤儿心扉、引导少年成长、温暖特殊家庭,让41名贫困户子女走上读书成才的道路,成为村民群众最信赖的贴心人。他敢于担当,始终在带领群众脱贫奔康中勇当先锋,坚持党建引领,以一丝不苟、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当头雁、抓班子、带队伍,积极发挥农业专长,组织团队给贫困村“开农场”“闯经验”“赚资本”,带动全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2018年的12704元,贫困户93.9%实现预脱贫,逐步走上产业带富、长效脱贫的乡村振兴发展之路。他严格自律,始终坚守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形象,工作上廉洁奉公、一丝不苟、求真务实干事、严格规范用权,生活中淡泊名利、艰苦朴素、甘于放弃舒适享受、树立良好家教家风,交往中待人至诚、坚毅乐观、身患癌症而不悲观消沉,以崇高的人格魅力和一以贯之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冯永成同志以自己的生命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以感人至深的事迹诠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要求,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这是肇庆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奋斗奉献的优秀代表,是脱贫攻坚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大力宣传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新时代典型,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在新时代的长征路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决定,追授冯永成同志“肇庆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向冯永成同志学习。要像冯永成同志那样对党忠诚、牢记初心使命,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自觉把人生追求和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投身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和工作中去。要像冯永成同志那样心系群众、淡泊名利,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一线挥洒汗水、无私奉献,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谋幸福。要像冯永成同志那样勇挑重担、事不避难,积极向上、奋发有为,以实干践行初心,以实干诠释使命。要像冯永成同志那样朴实无华、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一颗公仆之心、平常之心、质朴之心,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冯永成同志先进事迹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力争上游,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