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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对部分农贷、预购、预付、赊销款进行豁免

1970-12-02 来源:县志办

  1965年12月 ,广宁县对农村社队集体和贫下中农社员,在1961年以前借欠国家的农贷、预购、预付、赊销款,到1965年4月底前尚未归还的部分,全部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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