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经肇庆市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至170元,记者从广宁县人社局获悉,广宁县已将补发部分全部发放到位。
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肇庆市从2013年起,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列入每年市政府十件民生惠民实事。
经过连续七年调整,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今年的170元,共增加115元,增长209%;今年调整后,比2018年增加22元,增长14.9%。市民对于这项举措纷纷拍手叫好
据了解,目前广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最低标准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调整人数81358人,发放金额886万元, 1-4月提高基础养老金差额已在5月29日一次性补发到位,5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也已按新标准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