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接市民陈先生举报:
据举报人陈先生讲述:
当时驾车经过该路段时,前车忽然抛出的白色物品(饮料罐),直接吓他一跳。为此,他不得不减速,车辆向右稍打方向,幸好右边没车辆驶过,车窗抛物看似是一个小动作,但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市容环境卫生,也会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所以我保留了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举报此违法行为。
▲视频截图
接到举报后,县城管局立即联合交警部门展开调查。经查,当时驾驶人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县城区南东三路大迳桥路段处,车内人员实施了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随地乱丢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8月15日,县南街中队民警联系到该车驾驶人程某,通知其到公安局接受调查。经调查取证,我局依法对该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
每一个公民都有保持道路干净整洁的义务
千万不要图方便、贪省力
把道路当成“垃圾箱”
随手把车内杂物抛到道路上
一定要养成“不乱扔垃圾”的良好习惯
车窗抛物是一种故意的行为,不仅是要接受行政处罚,更甚者会影响车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后果,触犯“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如发现城市管理问题
可通过拨打投诉热线2221001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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