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肇庆库 > 新闻报道

“精神文明创建”(挂角):文明促进条例:助力创文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2021-06-30 16:04:29 来源:肇庆市广播电视台

【导语】我市于今年年初颁布了《肇庆文明促进条例》,《条例》明确了行政机关、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学校和公民等6类主体必须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记者今天采访了肇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林珣,她就条例出台的必要性、条例中的肇庆特色以及其作用等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同期声】林珣 肇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

《条例》它主要就是发挥一种对公民的行为的指引、鼓励和教育的功能,通过政府的主导之下来引导社会的公众,多方的力量来参与社会文明建设,来促进公民文明行为的养成,提高社会的文明水平。

【正文】林教授说,肇庆是旅游城市,也是历史文化名城,《条例》当中的许多规定正是结合了这一显著的地域特色,对市民的行为加以规范。

【同期声】林珣 肇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

条例里面强调公民应当遵守的旅游行为文明规范我们肇庆还保留着一些传统的古民居、古村落,这些也是体现出一个乡土文明,这些也是需要我们通过立法去保护好的,这些都是体现出我们肇庆的地域特色。

【正文】林教授认为,创文的目的是在于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就是要让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一名肇庆市民,她深切感受到《条例》对于促进文明行为的作用。

【同期声】林珣 肇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

我也深深感受到肇庆这几年非常有成效的,现在车让人还是比较常见的,市民的安全感,幸福指数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