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8年1-6月,肇庆市医疗救助政策直接医疗救助55714人次,其中住院救助9190人次,门诊救助46524人次(不含资助参保人数)。
据了解,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此外,针对患有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病症的群众,市慈善会还开展“重大疾病救助”项目,为其提供救助。经核实审批后,市慈善会将依相关政策对申请“重大疾病救助”的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0.3万-1万元不等的重大疾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