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月15日,广东中山东区办事处制定《关于东区第四次人口普工作的意见》,对如何做好东区的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区办事处以东办[1990]4号明确了工作意见,并发至区属各管理区、居委会,并报市人普办公室备案,市人普办还将该文件印发至全市各镇(区)、单位以作参考、借鉴。
1990年1月15日,广东中山东区办事处制定《关于东区第四次人口普工作的意见》,对如何做好东区的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区办事处以东办[1990]4号明确了工作意见,并发至区属各管理区、居委会,并报市人普办公室备案,市人普办还将该文件印发至全市各镇(区)、单位以作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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