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2日,中山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从2006年9月1日起,拥有中山市户籍的所有小学和初中学生(包含民办学校)一律免收学杂费。7月25日,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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