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21日—22日,中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山新十景的决定》。中山新十景是:孙中山故居、仁山玉宇、温泉碧苑、阜峰文笔、五桂雄峰、兴中缀锦、老街新韵、长江叠翠、菊城金瓣、紫岭鸣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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