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全市首套同时加盖“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和“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标志中山市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正式实施,中山成为广东省内首个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实现国税和地税联合发证的地级市。
2015年4月28日,全市首套同时加盖“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和“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标志中山市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正式实施,中山成为广东省内首个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实现国税和地税联合发证的地级市。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