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1月1日,广东省政府作出《关于中山市设立张家边镇建制的批复》,同意中山市撤销张家边区公所及所辖沙边等7个乡的建制,设立张家边镇,实行镇管村体制,管辖原张家边区区域范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张家边镇划入中山城区,成立张家边办事处,后有部分区域划出成立中山港区。
1985年11月1日,广东省政府作出《关于中山市设立张家边镇建制的批复》,同意中山市撤销张家边区公所及所辖沙边等7个乡的建制,设立张家边镇,实行镇管村体制,管辖原张家边区区域范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张家边镇划入中山城区,成立张家边办事处,后有部分区域划出成立中山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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