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正式建立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一旦中山消费物价指数(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食品类价格指数或居住类中水电、燃料类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7%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即时启动,并向低收入群众发放3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
2011年8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正式建立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一旦中山消费物价指数(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食品类价格指数或居住类中水电、燃料类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7%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即时启动,并向低收入群众发放3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