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山库 > 大事记

中山市政府制定《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暂行办法》

1996-10-16 来源:中共中山市委党史研究室

       1996年10月16日,中山市政府制定《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暂行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是城区居民户月人均收入为220元,镇居民户月人均收入200元,农村特困户月人均收入180元。该办法于199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