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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广东中山火炬区这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21-06-08 10:40:01 来源:中山火炬融媒体中心编辑部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中央到地方关心关注的民生热点,也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广东中山火炬区党工委、管委会一直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2019年3月,火炬区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荣誉称号,2020年12月,火炬区被省人社厅评为“广东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5月21日,在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中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示范项目观摩会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宣讲会在火炬区召开,全市各镇街人社部门和建筑单位企业代表到示范工地项目参观交流。

火炬区坚持在建筑领域实行分账管理制度和实名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并与“中山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完成对接。通过建立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方式,“四个一”加强对区内建筑领域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建筑领域用工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什么是四个一?  

建立一个实名制通道。

通过出入通道建立,严格管控员工上下班考勤,可随时查询、统计工地员工的出勤及考勤情况,提高工作准确性。

建立一套台账。

指导相关工地按照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核查的工作要求,日常做好全部台账(包括工资支付专帐、支付流水等资料),功在日常,提高工作实效性。

建立一个维权公示牌。

公示牌内容准确、规范、美观,安装在明显位置,提高工作知晓性。

建立一个工地用工管理宣传栏。

及时公开合同签订、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等方面内容,提高工作认可度。

为确保监管举措落到实处,火炬区人社、经科、财政等多个部门还联合出台诚信评级与财政补贴挂钩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在享受财政补贴过程中,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人社部门列入劳动保障诚信评级D级的,财政部门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相关财政补贴。

(中山市人社局和火炬区向工人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书籍资料。)

除此之外,火炬区还依托劳动监察指挥中心平台,建立多渠道、融合式监测机制,能够更加精准地挖掘和甄别用人单位存在的欠薪隐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切实提高工作信息化、系统化、实效性。制定《火炬开发区社区参与劳动关系治理与服务工作办法》和《火炬开发区各(集团)公司参与劳动关系治理与服务工作办法》等工作方案,探索治理欠薪问题的新机制、新办法,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专项排查,督促辖区企业和在建建筑工程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推动监管日常化,工作常态性。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储存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最高罚款1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被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