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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2021-06-16 08:50:18 来源:中山改革简报

中山市以为群众办事创业增便利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保留证明事项38项、取消145项。

一、以能减尽减为原则,全力降低“跑腿成本”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中山市在201711月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从“本单位为其他单位开具证明”和“本单位要求其他单位开具证明”两个角度,全面梳理全市各审批部门共600余项涉企涉民的证明事项,剔除重复报送以及法律文书、验资证明等不属于清理范围的证明事项后,纳入清理范围的证明事项共192项,经逐一论证并提出清理意见,保留38项,取消145项,提请上级取消9项,取消比例超过四分之三。以入户为例,此次行动砍掉了住房、婚姻、参保、居住、纳税和毕业生同意迁户等6个证明,以房产证、结婚证等现有证照替代,大大方便群众。除列明取消的事项外,中山市同步公布保留项目底单,意味着今后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能在涉民涉企的证明事项上“做加法”,只能在保留底单上“做减法”,切实做到摸清底数,管住源头,为真正实现让群众企业少跑腿,让基层组织减负担打下坚实基础。

二、以便利群众为宗旨,推动部门“转变思维”

2017年底,中山将《中山市保留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中山市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其中,予以保留的证明多是涉及到企业、公民权益的证明,如办理不动产继承手续必须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对取消的证明事项一一注明了便民替代方式,具体有四种类型,包括:不再要求单位出具、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也无需再提交的证明共8项;由申请人提交现有证照、打印格式文书替代的证明共35项;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替代的证明共14项;通过内部核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等方式替代的证明共88项。以“减证便民”行动为契机,在技术上和制度上促使政府部门将审批中部门核验的环节提前,推动政府部门由“避责意识”向“负责意识”转变,从“分兵把口”向“协同办公”转变,并且在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的同时,增加了证明的客观真实性,从源头上杜绝证明造假。

三、以“互联网+政府服务”为抓手,大力推动信息共享

改革过程中,中山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信息共享,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一方面,强化内部信息线上共享。进一步加大数据联通和信息共享力度,通过建设完善政务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审批部门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查验核实。同时,依托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建设证照证明在线查询模块供部门使用,在没有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实时查询之前,通过部门间“点对点”核验信息等方式完成内部核查,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对部分证明信息因保密、安全等不能实现信息共享、网络核验的,同步制定了《关于建立部门间证照证明信息查询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部门间证照证明信息查询机制,切实做到“把方便交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