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牛鼻子”。作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中山市扭住改革“牛鼻子”,贯彻落实两个允许,以薪酬制度改革激发公立医院改革内生动力。目前,除市第二、第三人民医院两家实行“一类保障”的公共卫生医院外,其余公立医院已全部完成改革。2019年底,中山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案例入选“广东省医改十大创新典型”。
一、改革背景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牵涉到广大医护人员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改革的难点在于平衡维护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一方面要改变以经济利益主导医疗服务机制,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发挥出薪酬制度改革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医护人员薪酬发放,破解原薪酬制度“标准明显偏低、具体规定僵化”等不足,优化医务人员薪酬分配结构,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健康大会上,对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提出“两个允许”新要求,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中山市准确把握“两个允许”精神,反复研究探索,形成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把推进各项改革和提高医护人员收入统一起来。方案一经推出,全市公立医院高度认同,并强烈要求参与改革,从“上级要我改”转变为“我要主动改”,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内生动力”。
二、主要做法
(一)调动积极性。推动广大医务人员共享医院发展成果和医改红利。一是实施“一增一降”。通过医院业务良性发展、医保节余留用,以及按“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原则、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增加医院收入。通过实施药品耗材零加成改革、药品集中采购改革,以及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医院运营成本。通过“一增一降”,在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的情况下,增加了医院可支配的“收支结余”。二是推动可支配结余用于提高医护人员待遇。建立绩效工资水平核增机制,允许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医院对按《医院财务制度》规定核算的业务收支结余部分提取不高于60%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广大医护人员积极参加改革、支持医院良性发展。三是赋予医院分配自主权。着力推动医院管理制度现代化,落实医院运营自主权。医院按照保基本、强激励原则,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推动奖励性绩效工资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的传染放射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妇儿产科、精神科等专业人员倾斜;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分配方式和科研创新收入分配办法,对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特殊分配方式,并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核定。
(二)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医保按病种分值结算制度优势,建立公益性导向并与薪酬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严格对照国家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项,实行总量管理。二是建立完善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如将医药费用增幅、次均门诊费用、人均出院费用等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发展导向的指标纳入考评并加大分数权重。将绩效考评结果和医务人员薪酬直接挂钩,对医务人员符合公益性的行为予以激励、偏离公益性的行为进行约束。三是确定绩效工资调控方式。分别以三级、二级及以下两类公立医院上年度符合政策规定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范畴的年人均标准确定调控水平,并允许逐年上调调控水平。在确定调控水平的基础上,对绩效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公立医院分别设定调控上限系数,增强考核导向作用。
(三)保障可持续性。通过政府投入和设置医院工作人员薪酬最低保护线,保证医院可持续性发展。一是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大投入责任,减轻落实“两个允许”后医院的运营压力。二是设置医院必须保证收支平衡的前提条件,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避免超过自身能力发放薪酬、竭泽而渔。三是设置由财政保障的医院工作人员薪酬最低保护线,保证医务人员保持一定收入水平,维持队伍稳定。赋予镇政府在一定范围内对医院工作人员薪酬最低保护线的调整权,既可以保证医务人员收入平稳增长,也有利于镇财政量力而行。
三、主要成效
中山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在省内甚至国内较早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有效规范了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秩序,提高了医务人员收入,维护了公立医院公益性、实现了保障可持续,有力促进公立医院改革推深做实。
一是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得以激发。改革后,在不增加群众医疗负担的前提下,各类公立医院突破事业单位现行工资调控水平,在编在岗人员收入明显提升,各级医院人均薪酬居珠三角地区中上水平。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2%,有力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主动性。
二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得以维护。通过科学动态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而且有效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自启动公立医院改革以来,医疗收入增速维持在10%以内,控制在合理区间。2019年次均门诊费用207.35元、次均住院费用10264.88元,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9%、20%,居民医疗负担在全省居于较底水平。
三是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近三年患者市域内住院量占总住院量保持在97%左右,较好满足市民诊疗需求,实现大病不出市目标;超过75%的门诊病人、约59%的住院病人留在镇区诊治。以市为单位整体提前达到省提出县域医共体2020年试点目标。在全省综合医院综合绩效管理评价中,中山市人民医院在三级医院中位列第三,仅次于省人民医院和南方医院;古镇医院在二甲医院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