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积极探索低碳发展路径,创新推进省级碳普惠制试点城市建设和省级低碳社区示范项目建设,构建多层次的低碳试点体系,“十二五”期间单位GDP碳排放下降幅度达20.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碳强度考核目标任务。
一、加强统筹,强化低碳发展顶层设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中山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统筹推进经济、社会、能源、建筑、交通等多个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二是出台了碳排放管理配套政策文件。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中山市低碳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作为低碳发展的行动指南,其中《中山市碳排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省相关政策指引下对全市碳排放信息监测、报告、核查、配额清缴等工作进行了细化,成为全省首个地级市碳排放管理配套政策。出台《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5-2017年)》,指导新能源汽车在村镇微循、社会租赁、政府公务、物流等多方面推广应用。出台《中山市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中山市2016年度低碳工作要点》,分别指导2015年、2016年主要领域降碳工程、相关产业机构调整及低碳试点示范工作。三是强化资金支持。在全省率先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自2013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促进低碳发展。四是强化低碳发展目标管理。创新制定了《“十二五”时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年度降低目标责任试考核评估方案》,在全省率先启动镇一级“十二五”时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试考核评估工作。
二、狠抓试点,创新开展低碳示范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中山市作为全省第一个申报国家级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城市,于2013年12月获批成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目前已编制《中山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并积极申报国家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二是建立碳排放数据收集机制。委托中山大学编制了2010-2013年的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选取火炬开发区、小榄镇、三乡镇、黄圃镇、三角镇等低碳试点镇区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及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初步形成了市-镇-企业三级碳排放数据收集机制,建立全市重点碳排放企业(单位)管理系统,实现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在线监测。三是建设省级低碳社区示范项目。选定小榄镇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推进实施“光电宝”家庭太阳能光伏屋顶政策,通过银行借贷方式让居民在家庭安装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装置,除供家庭使用之外的余电卖给南方电网,不仅实现节能减排,还为家庭创造经济效益。同时创新推出低碳驿站、市民有机农园、太阳能碳足迹显示屏、太阳能电动车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创建有亮点、有特色的低碳社区。四是率先成立碳普惠运营中心。中山获批成为全省首批碳普惠制试点后,率先成立了组织架构齐全、运作规范的中山市碳普惠运营中心,负责推进中山市碳普惠前期工作,选取大型购物中心作为企业试点、中心街道和小榄镇作为社区试点,探索普及低碳发展理念,推进企业和个人两个层面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三、强化合作,促进低碳项目落地
近年来,中山市积极开展与美国、英国等欧美国家新能源项目合作,先后承办了省发展改革委与美国能源基金会合作项目对接会,与英国碳信托公司合作开展的低碳服务产业园、低碳发展论坛等系列活动,促成了中山市园区低碳化改造实施方案及能力建设项目、中山市翠亨新区可持续能源系统规划研究多个项目合作。2016年10月20日,中山市与欧洲多家知名新能源汽车充电科技企业合作的“碧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科技项目”落户火炬开发区,其自行研发的“碧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在整个欧洲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投产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5000万元。
四、厚植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消费模式
积极宣传低碳生活理念,引导居民践行低碳生活方式,有效抑制居民生活消费碳排放量快速增长。一是策划开展“全国低碳日”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了“绿色地球”低碳主题国际海报展、中山首届低碳DIY服饰创意大赛等活动。二是搭建新媒体宣传平台。抓住新媒体优势,开设“低碳中山”、“中山碳道”等微信公众号,通过新平台向广大公众传播低碳社区、光电宝家庭光伏屋顶政策等知识,组织开展线上知识问答、摄影比赛等低碳公益活动。三是推进低碳理念进社区。依托省级低碳社区示范项目建设,开展低碳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低碳社区生活知识展、以“低碳生活,低碳家园”为主题进行壁画创作等活动,向居民宣传低碳生活的意义和衣食住行各方面的低碳方式,共同营造低碳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