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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消失的水上人家

——疍民身份认同浅论

2018-08-31 11:35:52 来源:《中山社会科学(2018)》第四期

  记载疍民的文献或许可以上溯至上古时期,而晋唐之后相关文献日益增多,内容更加明确。自二十世纪三十至四时代起,罗香林、陈序经、徐松石等学者进行疍民研究,其中,陈序经的《疍民的研究》乃集大成者,其后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深化,却依然没有超出其研究范围。考之文献综述,不外乎在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关于疍民的起源。除了陈序经在《疍民的研究》提出体格、字源、地理、人类学图腾、时代、民族分支等学说之外,还有吴建新的《广东疍民历史源流初析》,颜广文的《从“瓯邓”到疍民:疍民的起源新解》,詹坚固的《试论蜑名变迁与蜑民族属》,对疍民起源研究颇有补益。二是关于地域疍民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是基于疍民多分布在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沿海地方,因此,条块地域的疍民研究逐渐深入。三是关于疍民宗教信仰的研究。陈序经在《疍民的研究》中已经有专章论述,新的研究从史料上有所完善。四是关于疍民的民俗文化研究。咸水歌、服饰、婚俗等独具特色的疍民民俗,是疍民的重要特征,因此受到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取得一定的成果。五是关于疍民的不同历史时期的管理政策。詹坚固的《论雍正帝开豁广东疍户贱籍》、《建国后党和政府解决广东疍民问题的举措及成效》、《建国后党和政府解决广东疍民问题述论》,对此主题作出开创性的研究。六是关于疍民的跨学科角度研究。如胡波的《生态环境挤压下的疍民——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中心》,从生态环境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其他学者也从人类学、经济学等学科角度进行疍民的主题研究。这些研究进一步拓宽了疍民的研究领域。

  上述研究均隐含着一个潜在的主题,即疍民的身份认同问题。疍民身份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变化的。从整体上研究疍民身份认同的理论文章并不多见。如今,疍民越来越少,说不定若干年之后,疍民将成为历史的遗迹。这些水上人家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发展轨迹?本文将从疍民身份认同角度进行粗浅的分析。

  一、疍民族群身份的奠基

  一直以来,疍民被视为少数民族。与其使用“民族”的标签,不如使用“族群”来得更贴切。无论是民族还是族群,它们如何是其所是,必定具备一定的划定条件,这就是族群身份的奠基。揆诸历史经验,生理、语言、体制、生产方式、风俗文化都是划分族群的标准。

  以生理作为划分族群的标准,古而有之。特别是在生理条件差异非常明显的情况,尤为突出。譬如肤色是区别民族或族群的重要指标。白色、棕色、黄色和黑色等皮肤成为世界主要民族或族群的标识。另外,体格、外形也是区别族群的重要标准。其实,疍民起源的理论之一正是体格。疍民特别是女性疍民的臀部如蛋形,又如船艇,故被称为疍民。然而,以生理条件判断疍民族群的形成,却并不能令人信服。疍民的体格可能因为劳动方式不同而造成臀部略大,依然不会人人如此,而且臀部也不会与其他民族或族群有明显的差异。更重要的,疍民的肤色与汉族相一致,体型也没有大不同。因此,从生理条件来说,并不能将中国境内的疍民与汉族相区分。

  区分族群的标准之一是语言。现代西欧的民族国家的形成,首要前提正是各个民族语言的独特性,拉丁文是中世纪西欧通行语言,但不同地区通行各自的语言,从而逐渐形成“民族—国家”。如但丁使用意大利语创作《神曲》,被视为意大利民族国家的奠基。中国的客家人普通使用客家话,是客家人族群的重要标志。那么,疍民是否具有自己统一的语言。根据社会调查和文献记载,各地疍民主要使用当地的方言,没有自己独特的统一语言。以广东疍民为例,他们使用疍家言,但只是当地方言的变种。此外,广东疍民、广西疍民和福建的疍民,语言差异极大,不属于同一的语言范畴。因此,语言并不是划分疍民族群的标准。

  体制是一个社会系统运作的架构,也是划分民族或族群的基础。在同一时空下,父系社会和母系社会的体制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这样不同的体制往往形成不同的族群。现实世界中,如此差别巨大的体制并不多见,单纯依靠体制标准来划分族群并不是普遍现象。具体到疍民而言,他们是否处于不同的体制?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疍民所处在与汉族或其他民族同一性的社会,即他们也是体制之内居民。当然,从更具体的体制而言,疍民似乎存在不同的体制。其中,以家庭体制而言,在中国传统社会当中家族是位居枢纽中心的体制,严密的家族组织承担着大量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教育功能和社会功能。而疍民逐水而居,缺乏如此这般的完善家族体制。家族体制似乎勉强说得上是划分疍民群体的标准之一。

  生产方式在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源于它的经济动力,它给人们提供财富和消费,成为人以群分的分水岭。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紧密相连。草原居民往往以放牧为业,森林居民多以狩猎为主,田耕者则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相比之下,疍民多是水上人家,居住在船艇上,以捕鱼和海河运输为主要生产方式。疍民的移动水居,与中国传统社会的稳定陆居形成极大的反差。这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异性,是否构成划分疍民族群的重要基础?

  风俗文化以缤纷多彩的方式丰富了生活,虽然它们只是生活的表象,却以其独特风格成为民族或族群的象征。当汉族文化占据主流,体现出来的往往是其保守性,墨守成规,此时如果出现较大差异的风俗文化,往往被视为非我族类的分界。譬如,广东疍民的风俗文化的独特性首先体现在“咸水歌”上。咸水歌是疍家人口耳传唱的口头文化,主要流传于中山、珠海、番禺、顺德、东莞、阳江、湛江、新会等地。清代屈大均的《广东新语·诗语》记载:“疍人亦喜唱歌,婚夕两舟相合,男歌胜则牵女衣过舟也。”可见咸水歌在明末清初即已流行。随着时间的累积,咸水歌遂成为疍民的文化标识。另外,疍民的服饰和婚俗也与汉族大不相同,可以将其视为族群划分的基础。

  上述划分族群的标准,只有体制、生产方式和风俗文化可以算得上疍民族群得以形成的奠基,至于生理和语言则无独特性。其实,许多学者将疍民划分的标准,譬如生理、生产方式等,等同于疍民的起源。然而,一种或几种标准只是划分疍民族群的基础条件,并不是其必要条件。因为这些划分标准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变化而变化,并非一成不变。疍民族群身份的形成离不开疍民群体的自我认同,以及政府和其他民族对疍民的他者认同。

  二、疍民身份的自我认同和他者认同

  关于身份认同理论,不得不提及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提出的人格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层次的结构理论。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潜意识中的本能、冲动与欲望构成了本我。 本我与生俱来,是人格结构的基础。本我是人格的生物层面,代表思绪的原始程序,即人最为原始的、纯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弗洛伊德进一步认为,人有生存本能和毁灭本能。其中,生存本能之一表现为性欲,它由一种叫“里比多”的能量所驱动。本我的目的在于遵循享乐原则,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换言之,本我是冲动的,盲目的,非理性的,非社会化的,自私的,并且是纵情享乐的。如果说本我更多是生理方面的范畴,那么,如前所述,疍民在生理条件方面与汉族等民族并无二致,伸而引之,疍民的本我相较之于国内其他民族没有什么不同。

  自我是人格的心理面。它代表理性和机智,具有防卫和中介职能,它按照现实原则来行事,充当仲裁者,监督本我的动静,给予适当满足。任何能成为意识的东西都在自我之中,但自我也还有仍处于无意识状态的东西。自我是个体存在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平衡状态。因为本我是本能冲动,可能造成无秩序混乱,所以自我的心理能量大部分消耗在对本我的控制和压制上。另外,如果外部世界对个体存在进行严重的打击,自我以理性行动保护本我。关于本我和自我的关系,弗洛伊德有这样一个比喻:本我是马,自我是马车夫。马是驱动力,马车夫给马指方向。自我要驾御本我,但马可能不听话,二者就会僵持不下,直到一方屈服。对此弗洛伊德有一句名言:“本我过去在哪里,自我即应在哪里。”

  自我正是自我认同的重要理论基础。我是谁?我们是谁?族群在社会中以什么形象呈现,这无疑是个人和群体自我认同的期望和追求。疍民族群的自我认同是什么,根据资料显示,广东的疍民普遍认为他们不是少数民族,他们是汉族的有机组成部分。[5]在本我方面不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自我身份认同可能与利益选择相关,但是这种认同感是族群的心理感受,是蕴含绝大能量的集体意识,不能一概抹杀。差异化是一把双刃剑,带来好处的时候主体乐意接受与众不同的身份,结果差强人意的时候主体更倾向于大众的无差别化,成为主流群体的一员。广东疍民认同自己是汉族的身份更多是出于后者的考虑。

  弗洛伊德认为,在自我之上还存在着一个超我(super-ego)。超我代表良心、社会准则和自我理想,是个体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具体而言,超我是本我的对立面,属于人类心理功能的道德分支,它包含了人们为之努力的价值观念,以及在人们违背了这些道德准则时所预期的惩罚(罪恶感)。超我依据社会准则来控制行为从而发挥其功能,对好的行为给予奖赏(自豪感,自爱),对于坏的行为则给予惩罚(罪恶感,自卑感,意外事故)。由此可见,超我按照至善原则行事,指导自我,限制本我,就像一位严厉正经的大家长。依弗洛伊德说法,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反对本我的原始渴望,并对“自我”带有侵略性。因此,超我代表了外部世界对个体存在的规训。

  身份认同是群体划分的一种理论表达。它不仅仅是自我认同,即我认为我是谁就是谁,更重要的是他人对其的认同,即你们是谁,与我们有什么关系。这就是他者认同。虽然疍民自我认同为汉族,但是汉族或政府却不这样认为,将区隔为不同的民族或族群,即“疍家人”、“疍民”。

  他者对疍民的认同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主流民族对疍民的歧视和排斥,即大众认同,是疍民之所以成为疍民身份的主要原因。二是政府对疍民身份的认知和管理。

  以汉族为主流的乡土社会不接纳疍民为相同族群,归根结底的根源可能在于资源分配。疍民出没的沿河、沿海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快速聚集,资源特别是土地自不免供不应求。以广东为例,明清时期开始,人口增长迅猛,人多地少的情形日益恶化。早期移民和原来大部分汉化的百越居民,形成了以汉族为主流的本地居民。清朝晚期,更多外来人口涌入广东,因为争夺紧缺资源,许多地方都发生大规模的土客之战,时间约莫横跨70年。[7]疍民在晋唐之前已经出现,但是自从宋代开始,疍民形成了水居的生活方式,为什么整体上以水上居住为主要方式?除了传说中的被驱逐、造反、避税等直接原因外,更大原因是陆地上基本上无立足之地,即使有土地居住,仅限于沿海的边缘地带,遑论开展农耕的生产方式。因为已经占据领域的汉族不接纳这些外来的竞争者,不允许他们进来分一杯羹。[8]正是这种排除异己的心态,逐渐发展为一种文化歧视,将疍民独特的咸水歌、服饰、婚俗视为异类的象征,视为某一族群的标签。由此,一部分与汉族无生理、语言大差异的人群被区分为疍民族群。大众话语权日渐壮大,并随着时间推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疍民族群正是这样慢慢地被他者认同所构建。

  疍民族群被构建的最大原因莫过于政府对疍民身份的他者认同,即政府认同。基于这种身份认同,政府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虽然政府认同与上述的大众认同并不是同一回事,但是,无可否认两者具有密切关系。大多时候大众认同是政府认同的基础,因为政府的合法性源于大众的认可和支持。最早期的疍民是中国周边特别是沿海地区的蛮族,因此,这一时期的政府对疍民的认同与大众认同相一致,采取排斥和镇压的管理政策。从字源来说,“疍”字最先次演化变成 “蜑”字。历代统治者将不服 “王法”的族群大多视作蛮夷,故编造一个与 “疍”同音的 “蜑”来替代,并在官方档案文献中广泛使用。[9]有数种传说,疍民是由造反、海盗、逃税的不法之徒形成。这些传说并非空穴来风,可能其中某些事件是真实的,因为由于当时国家控制技术的不足,逃亡水上不失为一种较佳选择。这也可以从另一方面,为政府对疍民采取排斥、镇压政策提供坚实的论证。这种政府认同在明朝形成了制度化,镇压型管理政策达到顶峰。明太祖时,疍户被正式列入贱民,“设立疍户、渔户、教坊等名色,禁锢敌国大臣之子孙妻女,不与齐民齿”。明朝实行依职业区分户类的制度,设立民、军、匠、灶等户。疍户在户籍上自成一类,户口在户部统计之外,不能与汉族通婚,不许陆居,不许应试。疍户成为低人一等、饱受歧视的阶层,从制度上得到了巩固。另外一方面,政府认同有别于大众认同,政府对某一族群身份的认同会随着形势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比较明确,而大众认同的变化相当缓慢,不容易察觉;并且,政府认同的内容可能与大众认同大异其趣,甚至走向对立面。虽然政府认同推动力强大,但是往往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并非轻而易举地改变一个族群的客观情况。譬如,清朝雍正年间,政府下令各省如有与乐户相似的贱民,许其出贱为良。“广东省有曰蜑户者,该地方视为卑贱之流,不得与齐民同列甲户。上甚悯,俱令削除其籍,与编氓同列。”然而,这些管理政策收效甚微,不仅是囿于人们的观念,而且整体的制度没有改变,资源分配更是毫无变化,疍民族群依然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

  只要存在社会冲突,不同族群的身份认同必然涉及正反两方面的镜像。疍民族群的构建,重点不在于自我认同,而是在于他者认同,大众认同和政府认同是划分疍民族群的主要力量。

  三、“权力—知识”体系与疍民身份的消解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中论证,世界各地的民族主义是通过媒体传播、语言、情感、地图、博物馆、记忆等方式被想象出来的一种共同体。如果民族或族群是经过想象构建而成,那么上述所说的民族或族群奠基标准,并不是理所当然的要素。按照法国哲学家福柯的理论,区分族群的标准实际上是一种知识体系。这种知识体系虽然基于一定的客观事实,并且结合诸多综合元素,但是它是被权力建构起来的。“权力关系造就了一种知识体系,知识则扩大和强化了这种权力的效应。”福柯在《疯癫与文明》和《规训与惩罚》两书中,分别以精神病和犯罪惩罚为例,说明权力关系如何制造一种知识体系,通过精密技术进行更为精准、有效的社会管理。譬如,古代时期精神病人往往被视为具有神力之人,可以与上帝进行沟通。然而,到了启蒙时期,权力关系构建的知识体系,则将精神病人视为不正常的人,因此往往将他们杀死。到了现代时期,精神病人被视为病人,需要进行治疗。这种变化是文明的进步吗?福柯认为是权力的眼睛加紧社会监控的力度,表面上看来管理手段变得人道,实质是通过提高技术的精准度,社会得到更为有效的监管。

  按照福柯的“权力—知识”体系理论,疍民族群的划分和构建实质上是由权力关系造就的一种知识体系。权力行使者通过立法、文献记载、税收等方式,将疍民区分一种有别于主流民族或族群的群体。随着监管技术的发展,疍民族群的管理政策也由排斥发展到歧视制度的建立,再逐步放松。然而,疍民身份的消解直到解放后才得到真正实现。最大原因当然是国家建立一套新的知识体系,并且疍民族群所依存的奠基发生了重大变化。

  首先,解放之后,国家的权力话语是以平等、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内容。被剥削的阶级,工人、农民等阶级,包括疍民族群,成为人民主体。此时,原来划分疍民族群的标准,如生理、体制、生产方式等等,转换成阶级话语的重要标准,即疍民族群是被压迫阶级,应当成为当家作主的人民。

  其次,疍民族群原来的奠基发生重大变化。一是体制的变化。王朝时代,家庭制度是区分主流民族与疍民族群的重大标准。解放之后,承担诸多社会功能的传统家庭开始瓦解,逐渐发展为核心家庭,并且个体成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原子。原本就没有严密家庭制度的疍民族群一下子得到释放,更容易适应政策的变化。二是生产方式的根本性变化。疍民族群长期水居表面看来如此浪漫,实质上是由于无陆地可居、无田地可耕的资源缺乏造成的。解放之后至1953年期间,国家在农村实行打倒土豪劣绅、分田分地政策,每人均可以分得房屋和耕地,当然疍家人包括在内。疍民自此开始逐渐陆居,与汉族的主流民族一样。至于捕鱼、水上运输等生产方式变成了一种职业分工,不再是不得已从事的劳作。1953年之后虽然实行集体化,却不能够改变疍民族群同化的进程。再深入探究,解放后国家实行公有化制度,土地资源变为国有和集体所有,疍民与其他民族一样拥有了土地资源。至于水资源国家一概纳入了国家所有,并且国家对河海的管理更为有效,疍民族群意图通过河海移动逃避税收、规避管理越来越不可能了。因此,疍民族群引以为豪的独特标识已经荡然无存矣。第三,风俗文化变成了文化象征,不再存在再生产的基础和根源。象咸水歌、服饰、婚俗等疍民独有的风俗文化,主要是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慢慢积淀形成。这种风俗文化在逝去的时代受到歧视,是等同于疍民族群的标签。解放之后,随着疍民族群生产方式的转变,这些风俗文化的再生产的根源戛然而至。当然,这种独特的文化没有立即消失,反而变得更为鲜明,因为人们对正将消失的东西往往带有惋惜之情,这些风俗文化越来越变得稀缺和珍贵,作为文化遗迹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

  四、小结

  从认同理论来看,疍民族群的发展和融合,体现了自我认同与他者认同的统一。弗洛伊德认为,本我、自我、超我三者既有矛盾关系,又有统一关系。首先是三者的矛盾关系。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不是静止的,而是始终处于“冲突—协调”的矛盾运动之中。其次是三者的统一关系。本我、自我和超我构成了人的完整人格。只有三个“我”和睦相处,保持平衡,人才会健康发展。古代时期,疍民族群一开始是从反抗、独立开始,在发展过程中,他们的自我认同是无差异化,意图逐渐融入主流群体。但是,正如前面的分析,他者认同对疍民族群的建构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政府认同是其关键,从这一方面来看,政府对其管理政策,也存在从排斥、歧视制度化、逐步放松的过程。解放之后,当疍民族群真正融合到主流群体的时候,人们突然发现,疍民族群如珍稀物种正濒临灭绝。疍民族群身份的自我认同和他者认同又该如何发展?会产生一种新的冲突吗?

  从“权力—知识”体系来看,权力关系时期对疍民族群的知识构建以歧视为主题,但解放后则以平等原则为主。一旦实现了平等对待,并且疍民族群的体制、生产方式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疍民族群是否还有继续存在的可能?我们如何对待疍民文化?

  以上的疑问不会轻易消除,也不会轻易就有明确答案。但是,从疍民族群的产生与消解的过程,我们认识到中国社会阶层的流动,也观察到社会管理的变化过程。如今的主题更多侧重于疍民文化的保护,至于疍民族群是否重新焕发新的生机,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作者: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梁文生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