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山市南朗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家庭、邻里、合同、赔偿、劳务、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各类矛盾纠纷198件,调处纠纷198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起,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举办模拟法庭、案例讲解等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规范法制副校长管理,全镇中小学校全部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发挥法律服务所的职能,全年办理诉讼代理82起,非诉讼代理30起,代写法律文书128份,解答法律咨询4460人次。15个村(社区)民兵营完成基本教育、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设施“四个基本”建设工作。完成冬季征兵工作,17名青年应征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