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8年7月25日从中山市政府获悉,广东中山近日出台《中山市建设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实施范围为广东中山的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节水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力争2020年初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验收,为后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
《方案》明确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另外,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