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7年10月24日从广东省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截至10月23日,广东中山共有1603名重点车辆驾驶人未按规定参加审验。交警部门表示,未按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驾驶人,将被处罚款200元。
重点驾驶人即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
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0月23日,广东中山共有1603名持A1、A2、A3、B1、B2准驾车型的驾驶人未规定参加审验。根据规定,对未按规定参加审验仍驾车上路的驾驶人,处罚款200元,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注销当事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另外,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将无法获得理赔。交警部门提醒当事人注意查看自己的初次领证日期,并在对应的记分周期内,按规定及时参加审验,以免被处罚或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