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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保障:广东中山完善低保制度实现“弱有所扶”

2017-10-26 15:31:29 来源:中山日报

  广东省中山市民政局2017年10月24日发布近5年广东中山低保情况。广东中山从2013年1月起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至2017年9月,广东中山低保标准为896元,比2013年初的430元,提高108%,全市月人均补差667元居全省前列。据悉,全市目前共有4276户9163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自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超过2.3亿元。

  ■低保标准较2013年初提高108%

  据中山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介绍,按目前896元的低保标准线计算,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线1.5倍以内,即人均月收入在896元―1344元范围内的、且家庭财产认定符合《中山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家庭,都将被纳入“低收入家庭”。

  为了更精准帮扶,广东中山还结合实际情况,对低保对象中的双老、未成年人、单亲家庭、重疾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分类救助制度,按低保标准的40%增发生活保障金。

  60多岁的镇区低保户老李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受惠者。老李的三口之家月人均收入为400元,且老李妻子患重疾,按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896元来计算,每人每月可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496元(896元―400元),三人合共领取1488元。按低保标准40%增加每月生活保障金后,老李妻子可领取重大疾病患者分类救助金358元,老李家每月合计可领取1846元救助金。

  ■近千户双低家庭进行了危房改造

  五年来,广东中山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制度安排,建立了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住房、医疗、教育、就业、临时救助等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在住房方面,广东中山从2012年起,建立低保、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长效机制。2013年至2017年,为998户双低家庭进行了危房改造,工程总投入8654万元。

  中山市民政局透露,目前,双低家庭危房改造均分为重建住房和修缮住房两个类别,危房改造所需资金由各镇区负责,广东中山财政对镇区重建房屋按840元/平方米,修缮房屋按总费用的40%,最高封顶10000元/户进行补助。

作者:陈健儿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