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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设立“环保警察”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2017-11-02 18:14:00 来源:中山日报

  环境执法不再是“无牙老虎”,而是有了更强震慑力的“护卫者”。记者2017年11月1日从中山市公安及环保部门获悉,为对环境污染犯罪实行高压式、常态化打击,中山市公安局已开始组建环境保护侦查支队,并完成了环境保护侦查支队支队长的任命。

  过去环保部门以行政执法为主,执法过程中常会遇到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在查处移送严重环境污染案件时,公安和环保部门的紧密合作显得尤为重要。记者获悉,结合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业务工作实际,该局申请将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特勤一大队升格为环境保护侦查支队,正科级建制,所需人员编制在现有公安机关编制中内部调剂。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运用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资源安全,惩治环境违法犯罪;承担环境污染、非法处置或擅自进口固体废物、非法捕捞、非法占用耕地和农用地、非法采矿等治安、刑事案件的侦办。关于设立市公安局环境保护侦查支队的请示已由市编委批复通过,核定政法专项编制若干名,截至目前,该局已开始组建环境保护侦查支队。

  记者从中山市环保部门获悉,设立“环保警察”后,环保部门可以快速出具监测数据、快速移送案件,如鉴定意见表明案件可能符合刑事追诉标准,则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对于重大环境污染等紧急情况或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责任人员有逃匿、销毁证据可能的,公安部门可提前介入案件,与环保部门共同收集、固定证据,提前控制犯罪嫌疑人。


作者:周蜜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